山东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企业能获得哪些政策扶持?
济宁市出台《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济政发〔2021〕9号),明确了“对国家、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关于支持首版次高端软件加快推进软件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鲁经信软〔2018〕2号):探索“首购首用”支持机制,支持首版次高端软件创新研发及应用示范,支持省内单位采购或使用首版次软件,支持开展软件保险试点工作,多渠道推动高端软件创新应用。对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产品增值税减免以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相关优惠政策。与金融机构举行对接活动,优先支持首版次软件企业和用户单位的融资项目。
山东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软件测评中心-腾创软件测评为企业申报提供第三方软件测试报告作为申报的辅助材料。
根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第六批山东省首版次高端软件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首版次软件软件,“软件产品应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CMA)或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CNAS)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且检测报告须盖有“CMA”或“CNAS”专用标识。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必须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腾创软件测评中心就具备了申报所要求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CMA),出具的第三方软件测试报告(如软件性能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确认测试报告等)可用于申请首版次高端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