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尊严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它不像有的著述所说的那样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对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它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受到社会和他人起码的尊重。换言之,所谓人格尊严,即把人真正当成“人”。因此,无论自然人职业、职务、政治立场、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民族、种族、性别有何差别,其人格尊严是相同的,决无高低贵贱之分。
人格尊严是一个极抽象的概念,它不像有的著述所说的那样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对自己的社会地位、社会价值的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它是指民事主体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受到社会和他人起码的尊重。换言之,所谓人格尊严,即把人真正当成“人”。因此,无论自然人职业、职务、政治立场、宗教信仰、文化程度、财产状况、民族、种族、性别有何差别,其人格尊严是相同的,决无高低贵贱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