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41(1)条的规定,小型私人公司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小型私人公司是指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a) 公司的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港元;(b) 公司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港元;(c) 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此外,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41(2)条的规定,一些特殊类型的公司也可以申请豁免审计,如非营利组织、持有特许银行牌照的公司等。但这些公司仍然需要向公司注册处提交年度报告和财务报表。
总之,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的规定,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进行审计。审计是确保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也是增加公司透明度和信任度的重要方式。尽管有一些例外情况,但大多数公司仍然需要遵守审计的要求。如果您有任何关于香港公司审计的问题,建议咨询的会计师或咨询顾问,以确保您的公司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