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新-旧版本差异对比

发布日期 :2023-12-21 03:23 编号:13033330 发布IP:113.87.9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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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版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22年12月29日发布,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 31241-2014(以下简称“旧版标准”)。2022年12月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GB 31241-2022《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 安全技术规范》。GB 31241-2022是对GB 31241-2014进行的修订。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赛西,CESI)牵头,通过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开展该标准的编制工作。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原锂离子电池安全标准特别工作组)成立于2008年,主要负责研究和维护我国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如钠离子电池)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申报编制消费型、储能型、动力型锂离子电池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针对标准疑难问题发布工作组决议。工作组目前共有成员单位300余家(截至2022年12月),包含了业内主流的电池企业、封装企业、宿主设备企业、检测机构、科研机构等。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作为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的组长和秘书处单位,将充分依托该工作组,联合国内锂离子电池领域产、学、研、用等单位共同开展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相比于旧版标准,新版标准主要包含了如下重要更新:1.术语和定义修改、增加内容章节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3.1 锂离子电池3.2 银离子电池组3.11 充电上限电压3.23 上限充电温度3.25 上限放电温度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3.7 标称电压3.9 额定能量3.10 参考试验电流3.13充电限制电压3.14 放电终止电压3.24 下限充电温度3.26 下限放电温度3.27 可允许的高电池表面温度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泄气、破裂 2.试验条件章节修改、增加内容4.5 测试用充放电程序4.5.1 测试用充电程序由旧版标准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方法”更新为在无法获得制造商规定的方法时,可以采用“02IA恒流充电至充电限制电压,改为恒压充电至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2IA,停止充电”的具体方法。4.5.2 测试用放电程字由旧版标准的“按照制造商规定的电流进行恒流放电至放电截止电压”更新为“以推荐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至放电终止电压”4.7 型式试验4.7.3 样品容量测试增加了电池组样品容量测试的要求,否则不能作为型式试验的典形样品。4.7.4样品预处理自身带有保护电路的电池组,除了需要两个充放电完整循环的预外理外。还增加了静电放电预外理的要求(第8章的样品不做静电放电预处理)4.7.5 标识要求电池型式试验删除了“常温外部短路”项目电池组型式试验将“静电放电”移至“样品预处理”中 保护电路型式试验删除了“耐高压”项目一致性型式试验增加了具体的试验项目“单级电池过充保护”和“单级电池过放保护”3.一般安全要求章节修改、增加内容 5.2 安全工作参数增加了“放电终止电压”,“下限充电温度”、“下限放电温度”必选项的参数,以及“可允许的高电池表面温度”可选的参数。需要特别注意“放电终止电压”和“放电截止电压”的定义差异5.3 标识和警示说明5.3.1标识要求标识中增加了“额定能量”、“标称电压”、“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的内容:删除了:“制造商或商标”的内容:根据样品大表面的面积不同。有不同的标识要求,如下: 5.3.2警示说明增加了能放入吞咽量规的用户可更换型电池组的警示说明要求4、测试方法的差异章节修改、增加内容 6.1 高温外部短路测试温度由旧版标准的“55℃±5℃“更新为新版标准的 57℃±4℃,并删除了“高温度不超过150℃”的要求。 6.2 过充电试验电流由旧板标准的 “3CA及制造商推荐充电电流的3倍中较大值”更新为新版标准的“大充电电流”。试验电压由“按照不同的正极材料体系区分”更新为“按照充电限制电压的不同来区分。如下表所示:  6.3 强制放电放完电的电池。由1CA电流反向充电90min,更新为参考IEC62133-2:2017的测试方法,以1ItA电流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申上限电压。时间持续 90min.7.1 低气压(电池)与旧版标准相比。增加了具体方法按照 GB/T 2423.21中的相关条款的要求7.2 温度循环(电池)试脸高温由 75℃土2℃更新为72℃土2℃:增加了具体方法按照GB/T 2423.22中的相关条款的要求。7.3振动(电池) 与旧版标准相比,增加了具体方法按照GB/T2423.10中的相关条款的要求。 7.4 加速度冲击(电池) 与旧版标准相比。增加了具体方法按照 GB/T2423.5中的相关条款的要求。 明确了挤压速度为0.1mm/s,停止试脸的条件由“压力达到大值”更新为“压力达到大值或电池的电压下降三分之一”,对于长度不小于 25mm的软包装电池,增加了放置钢制半圆柱的要求,且挤压力根据电池宽度的不同而不同。如下: 8.1 低气压(电池组)8.2温度循环(电池组)8.3 振动(电池组)删除了试验后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的要求,更新为仅在进行完 8.1、8.2、8.3、8.4 四项连续性试验进行一次放电充电循环。8.5 跌落(电池组)跌落高度的分级由按照容量区分,更新为是否为用户可更换型区分,如下: 8.9 阻燃要求增加了可燃性试验方法(附录F)的要求;删除了绝缘材料的要求;增加了其他封装材料的要求:删除了非用户更换型电池组外壳不低于V-2级材料的要求,外壳均要求不低于V-1级材料或通过附录F。9.2 过压充电过压充电电压“(n*6.0)V“更新为“当n=1时,试验电压为6V.当n≥2时。试验电压为(n*5.0)V9.3 过流充电增加备注“1”对于未设计过流充电保护的电池组。试验时以1.5倍的大充电流代替 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增加备注“2”当过流充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时,试验时以区问值上限代替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9.5 过流放电增加备注“当过流放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时,试检时以区间值上限代替1.5倍的过流放电保护电流”9.7 反向充电充满电的电池组,由推荐充电电流反向充电90min,更新为以推荐充电电流反向充电至负的充电上限电压,时间持续 90min。10.2过充电保护增加备注“当过流充电保护值是一个区间值”,试验时以区间值上限代替 1.5倍的过流充电保护电流。10.4 过流放电 增加备注“当过流放电保护电流值是一个区间值” 试验时以区间值上限代替 1.5倍的过流放电保护电流。11.5 充放电温度控制更新了温度超出制造商规定的范围时的具体测试方法,删除了单一温度故障条件下的要求。12.2.1 单级电池过充保护增加了多级串联的电池或电池组的单级电池过充保护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2.2.2 单级电池过放保护增加了多级串联的电池或电油组的单级电池过放保护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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