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外资投资企业在乌兹别克斯坦的设立,有多种选择: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补充责任公司、无限或合伙公司、单一制企业、私营企业、生产合作社、农场、法人形式的农户或其他商业单位。
中方投资企业通常会选择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代表处。
注册乌兹别克斯坦公司的类型:
1、股份公司
该类公司的规模一般较大,股东人数相对较多且不受限制,后期公司上市,股权还可以在二级金融市场上市交易变现。
2、有限或补充责任公司
此类形式的公司由一人或多人设立,股东人数受限。参与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按比例承担与公司活动有关的盈利和亏损。
3、合资企业、****外资企业
虽然乌兹别克斯坦现行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设立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或者可以获取私有化企业部分或全部股份,但乌兹别克斯坦对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形式的公司在某些行业中的股份比例仍有限制。比如,外资在金融、保险类公司中的股份比例不得超出50%,在传媒领域合资企业的外资比例不得超出15%。
4、无限或合伙公司
该类公司就是,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收益和共担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形式的公司如无特殊需要,尽量避免注册,后期易发生商业争议,但优势在于个别国家会在税收上对这类公司提供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