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开设并不是一撮而就的,它也有涵盖的范围,即专利保护的对象,如果您申请的专利在保护对象类,那么就无人能够侵犯到您的专利权。而美国专利主要针对四种保护对象:产品(manufactures)、机器(machine)、改进(improvement)、物质的合成(composition of matter)、方法(process)。
1、产品(manufactures)
产品就是指机器或手工制造的所有产品。
2、机器(machine)
机器是由能在工作中产生特定结果的部件或部件组成的工具。机器可分为四类:
(1)整机;
(2)整机中的一个或多个部件;
(3)一个或多个组成部分的组合;
(4)将原零件合并成一台机器。
3、改进(improvement)
改进是指对现有方法、机器、产品和材料的综合改进或改变。
在司法实践和专利审查中,"改进"是以非显而易见性和新颖性来判断的。如果一项改进不具备这两个特点,就无法获得专利保护。
4、物质的合成(composition of matter)
物质的合成是指两种或两种以上物质以化学(如化学组合)或物理(如物质混合)的形式合成一种物质。"物质"是指任何液体、固体、气态物体、物质和组合物。
5、方法(process)
方法是一种技能、步骤或方法。在一种方法专利中,它既包括使用某物的方法,也包括制造某物的方法。不仅如此,美国还保护商业方法的专利。
当然,这些保护对象也涵盖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可以说不缺一些重要因素,只要那些没价值的因素才不会列入到专利保护的范围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