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身想要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了,简单来说,我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
1、寻求国家机关的支持;
2、申请将抢注者列入“黑名单”;
3、对商标局提出异议;
4、宣告申请无效;
5、向法院提起诉讼。
系统性来说,当遇到商标被抢注的现象,可以采取的措施:
1、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时,即使提出异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任何人可以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发布公告。
2、被抢注商标核准注册时,可将该商标的无效申请提交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抢注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总结:如果被抢注商标尚未成功注册下来,你可以提出异议保护你的权利和利益。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公告申请期限起3个月内,只要符合条件,可以提出商标异议。被抢先注册商标的公司,可以通过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然后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如果该商标确实被首先使用并被抢夺,找一些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准备足够的证据材料,以便重新获得自己的商标。总而言之,你不要自己一个人去单打独斗,学会运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