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山市厂房安全检测鉴定技术服务中心
厂房检测类型:厂房承重(承载力)检测。
厂房承重检测内容:
1针对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进行厂房承重检测;
2依据《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的规定,采用钻芯法检测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3按照《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的规定,采用磁感仪检测梁、板及柱的钢筋配置情况;
4根据《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的规定,检查裂缝的宽度、裂缝位置及裂缝的分布情况;
5检测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几何尺寸及楼板的厚度,对平面布置、轴线尺寸及层高进行检测;
6检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
7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
厂房承重检测过程:一般的厂房承重检测鉴定过程如下:
1、调查厂房的使用历史和结构体系;
2、采用文字、图纸、照片或录像等方法,记录厂房主体结构和承重构件;
3、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
4、必要时应根据厂房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厂房结构的安全储备;
5、根据检测结果、国家规范及使用情况对该建筑进行结构受力分析及承载力验算,综合判断厂房结构现状,确定厂房承重能力和厂房安全程度。
厂房鉴定对象:
1、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厂房,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黄冈厂房进行安全性鉴定;
2、临时性厂房需要延长使用期的时候,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为后续使用年限提供建议;
3、厂房达到一定的使用年限,有老化迹象,例如:主体结构出现裂缝、倾斜等异常迹象,危及房屋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4、厂房改变使用功能,明显增加负荷,有可能危及安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5、发生过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台风、地震),影响厂房正常使用,需要对厂房的安全性进行鉴定;
6、危及厂房安全、正常使用的其它情形。
钢结构厂房检测主要结构构件材料强度检测:抽取部分混凝土排架柱,采用回弹法对其强度进行检测。按照《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的要求,回弹时采用ZC3-A型混凝土回弹仪(编号FJ-02)测定其回弹值。现场测得zui大碳化深度为3.0mm。按照标准《既有建筑物结构检测与评定标准》(DG/TJ08-804-2005)相关规定,判定受检厂房构件混凝土材料强度等级为C30,达到原设计强度。
(1) 厂房排架柱倾斜情况:现场采用ZT80MR+型全站仪(编号FJ-14)按照投点法抽查检测排架柱的倾斜情况。(2)吊车梁挠度检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用Leica 1202全站仪吊车梁的挠度进行检测,“+”为下挠,“-”为上挠;按照《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表A.1.1,钢结构主梁或桁架挠度容许值为L/400(其中,L为受弯构件的跨度),检测结果表明,所测吊车梁的挠度满足规范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