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将从事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录》( 下称《产业目录》)所列产业
领域作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前置条件之一, 可享受来源于合作区所得的个人所得税负超
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的优惠政策。
《产业目录》紧扣《总体方案》四大产业进一步细化产业门类 ,聚焦优势领域、细分行业,明确
符合合作区战略定位的鼓励类产业,是合作区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 以及制定实施
人才、土地等产业发展政策的重要依据。
《产业目录》共分为“4+1"大类185项,是对《总体方案》四大产业的具体落实,总体上涵盖了合
作区将要发展的重点产业和领域。其中科技研发与高端制造业70项、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24
项、文旅会展商贸产业59项、现代金融业16项,其他1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