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内家族信托迎来了飞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环境也在持续完善,家族信托已经不再是部分高净值客户心目中遥远而陌生的传承工具。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实践,伴随存续规模持续扩张,国内家族信托业务的特点逐渐显现。
法规政策环境持续完善 法律基础日益稳固
国内家族信托的相关政策、法规在持续完善中。
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颁布,为国内家族信托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信托函 〔2018〕 37号文,从监管角度对家族信托进行定义,并对门槛、受益人范围做出明确要求。
2019年,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5条在《信托法》的基础上对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债务隔离性进行了确认和进一步阐释。
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填补了家族信托在过往实践中的部分法律空白。
信托财产种类并无限制 目前以现金类资产为主
法律层面并未对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种类进行限制,实操中,可以装入家族信托的资产类型正在不断扩展, 目前资金、保单、股权、股票、不动产等均可作为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 。
只是由于国内目前尚没有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及配套税收制度,股票、股权和不动产等资产装入家族信托需采用交易过户的形式,高净值客户需要先准备一笔过桥资金设立资金型家族信托,在交易过户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税费,直接或间接增加了家族信托的设立成本。因此,当前市场中家族信托的信托财产以资金和金融资产等现金类资产为主。
但我们也应注意到,当风险发生时,上述成本可谓是九牛一毛,对于部分有明确需求的高净值人士,已经未雨绸缪的将其他类型的资产装入家族信托之中,也有相当数量的高净值人士正在观望,计划未来几年将更多类型的资产装入家族信托之中。
受托人一般为信托公司 更安全、更富经验
国内家族信托的受托人一般为持牌信托公司。
一方面,根据信托函〔2018〕37号文对家族信托的定义,“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个人或者家庭的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家族信托的受托人需为信托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