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因投诉举报检查后列入经营异常的企业,需处理完投诉后再办理移异手续。
(一)还在原住所经营的:
办理流程:
先去属地监管所开具实地核查记录表,实地核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县局市场信用监管科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
所需资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辖区监管所出具的实地核查记录表(核查情况须写清楚,所长及执法人员签字、盖章);
5、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二)变更至新住所的:
办理流程:
1、到政务中心市监局窗口办理住所变更;
2、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后,到新住所的辖区监管所进行实地核查,开具实地核查记录表;
3、实地核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县局市场信用监管科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手续。
所需资料:
1、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法定代表人签字);
2、住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新住所辖区监管所开具的实地核查记录表(核查情况须写清楚,所长及执法人员签字、盖章);
5、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
说明:所有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由财务代办公司代理移异手续的,还需提交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