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签东盟原产地证FORME未再加工证明 请咨询翁“S 咨询QQ:1738193172 TEL:15059621712
原产地证FORME未再加工证明去哪里办理呢?
我司可为没有备案的企业办理原产地证FORME未再加工证明,一般原产地证CO未再加工证明,普惠制产地证FA未再加工证明,中韩证书未再加工证明,中澳证书未再加工证明,中智证书未再加工证明等
为什么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呢?
由于您的货物在出口过程中经香港转运,而货物确实为我国国产,需要提供出口商品在港未进行加工的证明,也就是将由我国大陆商检局签发的可享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证明(如FORM A、FORM B、FORM E、FORM F、FORM R 等)送至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简称香港中检公司)进行认证和签字盖章。
香港未再加工证明:按照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提交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才能享受有关优惠。
“未再加工证明”的英文为“THIS IS TO CERTIFY THAT THE GOODS STATED IN THIS CERTIFICATE HAD NOT BEEN SEBJECTED TO 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 HONG KONG”。 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加工”。
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章,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3 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香港中检公司未再加工证明 我公司代办出口文件1个工作日即可出证。 咨询QQ:1738193172 TEL:15059621712
你好!我们近期打算从泰国进口一批蔬菜。我想知道泰国过来运输过程中,如果要中转的话是不是要办理未加工证明才能享受免关税?《中泰蔬菜水果协议》已于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自2004年1月1日起,《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下的“早期收获”方案、《中国向老挝、柬埔寨、缅甸提供特殊优惠关税待遇的换文》和《中国与巴基斯坦优惠贸易安排》也将正式实施。除《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不允许香港原产货物经第三方转运外,按照其他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规则中的直接运输标准的规定,经第三方转运的进口货物,进口申报时须向海关交验在转运地未再进行加工的证明文件。
相关规定知悉:
(1)对于在香港或澳门中转的非集装箱运输货物,以及中转期间非因预检验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
(2)中转期间进行预检验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加工证明。
(3)对于中转期间未开箱的集装箱运输货物,应提交香港或澳门海关签发的中转确认书,或者中国检验(香港)公司或澳门中国检验公司签发的未再 加工证明。
由于香港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处于非常重要而有特殊的地位,我国出口的货物,很多是经过香港转运,甚至在香港转口至的。这里就涉及如何符合直运规则的问题。
为此,加拿大政府于1982年4月22日正式通过一项对中国产品放松直运规则的规定,即《对中国进行关税豁免的法令》,允许大陆卖断香港的商品经香港再转口至加拿大时可以享受普惠制待遇,但必训符合两项条件:一是产品必须是中国原产的,并持有中国出具的普惠制原产地证及出口发票,上述单证随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而是产品从香港直运加拿大,送加方收货人。
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遍优惠制原产地证签证管理办法》规定:对需要在香港签署“未再加工证明”的普惠制原产地证,经给惠国确认,国家商检局委托香港中国检验公司负责签署。这为其他给惠国解决香港转运问题提供了方面。
目前,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或区域性组织达成的协议,国家质检总局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中检公司”)对我国经香港转口的出口货物,在中华认证共和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签证机构使用栏加签《未再加工证明》;授权澳门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下称“澳门中检公司”)对我国经澳门转口的出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签证机构使用栏加签《未再加工证明》,证明货物在那里进行过再加工。
香港中检公司和澳门中检公司签发”未再加工证明”的业务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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