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基本要求
1、经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
4、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政策法规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网络招聘服务,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依法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第十条 对从事网络招聘服务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其服务范围中注明“开展网络招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