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税务规定
企业注销税务处理的核心是清算财产(资产)的处理。《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将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前要就清算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企业清算期间的资产无论是否实际处置,一律视同变现,确认增值或损失。确认清算环节,企业资产的增值或损失应按其可变现价值或者公允价值进行计算。清算期间,企业实际处置资产时按照正常交易价格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于清算企业没有实际处置的资产,应按照其可变现价值来确认隐性的资产变现损益。
2、会计核算
企业注销清算时,要设置:“清算费用和“清算损益”两个基本账户,这两个账户的核算内容如下:
(1)清算费用:用于专门核算企业清算期间的各项费用成本。其内容包括:清算机构 成员的工资报酬、公告费用、咨询费用和办公费用、诉讼费用及清算过程中必须支付的其他的清算费用。这些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账户借方登记清算期间的各项清算费用;清算结束时,将其全部发生额从该账户的贷方转入清算损益的借方,本账户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