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委托手续,填写委托书;
2、公司章程;
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上月底投资单位资产负债表;
5、投资者的合法身份证明;
6、各类资金到位证明:
(1)以货币出资的,应当提交银行入账单、对账单和询证函(需在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
(2)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提交具有法定评估资格的机构评估的报告书和财产转让手续;
(3)以新建或新购实物为投资的,也可以提供合理的定价证明,无需评估。建筑物以项目决算为基础,新购物品以发票金额为出资额。
7、其他验资机构要求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