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但是有条件!
根据《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
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上,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月销售(经营)额在1.5万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万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万元以上的,需要设置账簿。
不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的个体工商户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购销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也就是说,如果不想开户,就不能按照《个体工商户开户管理暂行办法》为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设置账簿,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并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