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医疗废物处理企业服务资质证书的条件
1、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近1年有主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3、无不良信用记录以及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的企业。
在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产生了大量具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因此医疗废物处置被称为“阻击战的后一道防线”。本文根据医疗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文件,以问答形式摘录、整理了医疗废物管理与处置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以便各位朋友学习、查阅。
1、医疗废物定义是什么?
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产生的产生的生活垃圾是否属于医疗废物?
答: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产生的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医疗废物。其余情况医疗机构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属于医疗废物。
3、医疗废物分类有哪些?
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1)感染性废物废物特征: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常见废物:①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废弃的被服;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②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③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④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⑤废弃的血液、血清。⑥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