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官方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在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办事服务中网上预审栏填报申请事项内容。
第二步:申请人向市政府政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提交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表(一式两份,不得手工填写),并附相关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书面凭证,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三步: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对申报资料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后,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的,当场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理由。
第四步:对受理的企业申请事项进行现场核查。由区(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检查验收标准》组织现场检查验收,出具《现场检查验收报告》,并在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查表中签署审查意见。
第五步:《现场检查验收报告》和申请材料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在说明理由的同时,告之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六步: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