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申请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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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产品类型需要办理:1、游戏产品运营、产品运营(含虚拟货币发行)、虚拟货币交易;2、表演类:如YY直播,花椒直播等;3、动画动漫类:指的是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4、音乐类:如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5、展览比赛类:指的是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6、演出剧节目类:如爱奇艺、优酷等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