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互式一体机应具备蓝光防护,其技术要求包括显示性能、蓝光光谱辐亮度比和蓝光光谱辐亮度降低率、工作噪声声级三个方面。
显示性能技术要求:
1 亮度 cd/m2 ≥300
2 对比度 倍 ≥1000
3 色域覆盖率(Rec709) % ≥95
4 清晰度 高清 电视线 1080 超高清 2160
5 分辨率 高清 / 1920×1080 超高清(4K) 3840×2160
6 响应时间 ms ≤22
7 闪烁 dB ≤-35
蓝光光谱辐亮度比和蓝光光谱辐亮度降低率技术要求
交互式一体机蓝光光谱辐亮度比应≤28%。
蓝光防护软功能开启前后的蓝光光谱辐亮度降低率应≥25%
工作噪声声级技术要求
交互式一体机工作噪声声级应≤35dB(A)。
适用标准:
GB/T 18313—2001 声学信息技术设备和通信设备空气噪声的测量
SJ/T 11292—2016 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SJ/T 11326—2016 数字电视接收及显示设备环境测量方法
SJ/T 11348-2016 数字电视平板显示器测量方法
SJ/T 11541-2015 立体电视图像质量测试方法
TIRT-GK-JS-45-2018(D/0) 超高清显示性能认证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