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边上扬消费增值的模式制度 微三云钟小霞

发布日期 :2023-11-23 19:55 编号:12442669 发布IP:113.78.23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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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以消费者为核心,着力补齐新型消费短板,促进线上线下消费深度融合。其中,“消费商”这一概念再次被强调,通过消费者成为消费商到消费致富的商业模式,实现消费致富目标,这意味着消费者升级消费商的大趋势已经来临。

际上,消费商的出现带来的是一种消费改革和升级,让消费者也参与了利润分配,让越多人成为消费商,分配更加合理性。

顺应消费升级这一趋势,洋码头作为行业先行者,近几年布局发展的新零售战略模式无缝衔接消费者与商家,有助于推动消费者到消费商的变革,实现消费者、商家和社会的多方共享、共赢。

 

消费商时代到来

在传统消费时代,消费者仅在消费环节中扮演着消费的角色,消费目的仅为满足生活需求,消费者不直接参与商品利益的分配。

现阶段显然已经进入到互联网+时代,消费成为经济增长引擎,消费者必然成为这个时代最核心的人群。那么,做为一个有眼光和能力的消费者,就有必要把自己身边的消费者组织起来,带领大家一起与生产商共享财富分配。因为组织和管理了消费者,付出了劳动,就会有收益,这就是商业行为,因此这样的消费者,也相当于一个商人,因此叫消费商。

简单来说,消费商就是“消费者+代理商”合二为一,一般的运营模式中,消费者是掏钱的,代理商是赚钱的,二者是分开的。而消费商模式,消费者在掏钱消费的同时,由于为产品发言,从而带动能够触达的人群消费,因此消费者的身份已经转变为商品的推广者,从而能够参与商品利润的分配。

消费商实际上做的就是自己的私域流量,正如马化腾在一次互联网大会上分享:当你的用户群足够大时,你的业务模式不再是问题。也就是说:你拥有的消费者群体足够大时,你卖任何商品都赚钱,前提是这个商品是不损害消费者!

消费增值模式的运作

以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说明,假如一件商品售价为100,其中产品成本为70,将30作为积分托底的资金并汇入资金池中。当有用户下单购买该商品时,平台将向该用户赠送价值30×70%的积分。

在初始状态下,每个积分的价值为1,资金池与积分的比例为0:0。

当第一名用户下单后,将形成30:21的比例,即资金池与积分的比例。此时,积分的价值将有所升值,单个积分的价值将大约上升至1.43。

当第二名用户下单后,平台将再次向池子内投入30,并向该用户赠送21×0.7个积分。此时,资金池内将有60,同时发行了21+14.7个积分。因此,积分的价值将从1.43升值到大约1.68。

通过精算,平台大概在100个订单左右的时候,积分的价值会增涨到5倍。

综上所述,营销因人而异,消费人群,产品类目等等各方面的因素都需要对模式进行改动。模式是固定的,思维是灵活的,好的营销模式都是通过“碰撞”出来的,欢迎各位读者留言评论,分享自己的看法,更多详情也可私信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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