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件REACH检测 出口ROHS SVHC检测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1-22 13:28 编号:12309660 发布IP:116.23.1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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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分检测院(广州)质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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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REACH法规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SVHC),物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


  为什么要进行SVHC通报


  欧盟对境内流通产品执行REACH法规。欧盟境内产品必须履行REACH法规的各项义务,才能合法生产或进口。各国针对REACH法规立法通过了严厉的监管和惩罚措施,欧盟海关可进行REACH符合性审查,若违反REACH法规,将面临产品召回、罚款甚至监禁。


 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混合物(配制品)中的一种物质,当此物质含量≥0.1%时,需要向下游用户提供SDS。


  ·在物品中SVHC质量百分比>0.1%时,必须向物品的接受者或者应消费者要求,在45日免费提供可获取的充足信息,包括物质名称及其含量等。


  ·2010年12月1日前被列入清单的SVHC,在物品中质量百分浓度超过0.1%且总量大于1吨/年,则必须在2011年6月1日完成向ECHA通报的义务。2010年12月1日后被列入清单的SVHC,满足通报条件的,必须在列入后的6个月内完成通报。


 如果产品中含有任何限制物质,列于法规附件XVII,那么必须按限制条件使用,限制方法有用途限制,也有用量限制。


  某些危险物质、混合物、物品在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过程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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