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后就不需要补税了吗?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注销资料不齐,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当场出具清税文书。
结合税总发〔2018〕149号及税总发〔2019〕64号的规定,目前税务机关已经对清税流程进行了优化,采用了即办注销。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当场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人拿着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可当场取得清税证明,事后税务部门也会按规定核销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