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不含行政区划公司流程
1、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3、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4、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如:中科建设有限公司;
5、无行政区划表述及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1亿及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字号+组织形式,如:中科有限公司;
6、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请申请人提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情况说明,其中,新设立企业提交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投资人多个的,至少有1个投资人在2个以上省份(含2个)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的企业,提交该企业在2个以上(含2个)省份设立企业的情况说明。(情况说明由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
7、投资人需提供自主申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