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阳光蓄电池A602/1510德国阳光蓄电池2v1510Ah胶体蓄电池A600系列

发布日期 :2023-12-17 11:21 编号:12926244 发布IP:39.81.164.217
供货厂家
北京凯力威科技有限公司  
德国阳光蓄电池
铅酸蓄电池
1510Ah
阀控密封蓄电池
德国
储能蓄电池
报价
953.00元/只
联系人
仝海山(先生)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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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北京昌平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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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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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阳光蓄电池功能特点:

1、凝胶电解质,无内部短路。热容量大,热消散能力强,能避免一般蓄电池易产生的热失控现象,因而在高温操作时极为可靠,电池不会产生“干化”现象,工作温度范围。
2、由于电池为胶状固体,所以电解质浓度均匀,不存在酸分层现象。
3、酸浓度低,对极板腐蚀弱,并采用独特的管式极板,因此电池寿命长。
4、电池极板采用无锑合金,电池自放电极低。20°C下存放两年后,还有50%以上的容量,即两年内不需补充电。
5、超强的承受深放电及大电流放电能力,具有过充及过放电自我保护性能。
6、电池抗深放电能力强,放电后仍可继续接在负载上,在四星期内充电可恢复原容量。
7、采用高灵敏低压伞型气阀(德国阳光公司专利),使蓄电池使用更加安全可靠。
8、采用多层耐酸橡胶圈滑动式密封(德国阳光公司专利),保证了使用寿命后期极柱生长时的密封性能。
消防应急电源是设置于工业与民用等建筑中,应用于发生火灾时为消防用电设备供电的电能转换装置。如果其工作时内部器件温度过高,其本身就是一种火灾隐患。


国家标准GBl7945-2000中规定消防应急灯具的内置变压器、镇流器等发热器件的表面温度不应超过90℃。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包括消防应急电源。目前EPS消防应急电源的质量检验是执行这个标准。检验中发现有不少生产厂家的该类产品存在内部器件温度超过90℃情况。尤其是大功率的消防应急电源,其变压和整流部分温度普遍超标。内部器件温度异常(过高),会影响该器件的使用寿命,严重时会造成该器件及相关电路损坏,从而导致电源功能的瘫痪。电源内部大量的电子器件技术参数大都对环境温度反应敏感。另外现在消防应急电源都是采用免维护铅酸蓄电池,而且许多都是将电池和功能控制电路同置于一个柜内或在其附近。这种蓄电池对温度变化比较敏感,电池周围温度过高将直接影响电池的性能。如果电源内部器件异常发热而产生大量的热量导致电源柜内长期处于高温状态,对电源电子器件及电池都是很不利的,这样会影响电源的整体性能。消防应急电源内部元件表面温度超高的原因很多,生产厂家可根据情况采取一些必要措施,如检查分析电路设计是否合理,电子器件质量和型号的选择是否科学。对于易发热的电路部分或部件,要加强电源内部和外部空气气流循环,甚至可采用液体制冷、散热性能好的散热片、更换大功率器件等方法,以保证消防应急电源内部器件表面温度不超标。

电源的应急放电时间不达标

电池应急放电功能的性能是消防应急电源的主要性能。现行标准要求应急放电时间不应小于90min,且10次循环的完全充、放电耐久试验中,末次放电时间应不低于放电时间的85%。但在检验中发现不少生产厂家的产品放电时间没有达到这个要求,不是放电时间达不到90min,就是耐久试验末次放电时间与放电时间相差太大。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电池的质量问题。电池在整个消防应急电源中占有过半甚至更高的造价,尤其是大功率的应急电源,其主要造价就是电池。对于这种现实,不少生产厂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在选用电池上比较注重电池的价格而忽视电池的质量;另一方面是由于应急电源充电电路对电池充电的电流太小,致使在规定的充电时间内未能将所有电池充满,尤其对于耐久试验,反复充电、放电后电池放电时间短的现象更加明显。对此生产厂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增大充电电流。充电电流太大对电池不利,所以电流的调节要考虑具体的电池型号。有的应急电源充电电路功率太小,不能将充电电流调到合适的状态,应考虑更换或重新设计满足要求的相关电路;其他方面的原因还可能是电池放电终止电压过高,使电池放电过早被保护,未能将电池电能充分释放,从而终止放电导致放电时间过短。然而保护电压过低将不利于电池的再充电,甚至会减少电池的使用寿命。对于保护电压的大小,标准上是有要求的,生产厂家应根据要求合理调节。另外有的电源也存在电路设计问题,影响了电池的应急放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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