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办餐饮营业执照、丰台区卫生许可证、保健品许可证审批
餐饮服务许可证,即中国餐饮行业的经营许可证,是根据2009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启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餐饮服务许可按餐饮服务经营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方式如下:
(一)餐馆(含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是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是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是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是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是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是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1.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3.具有经食品安全培训、符合相关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本单位实际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布局和加工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健品归到食品一类,销售保健品需要办理含保健品销售经营范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的材料、条件及相关注意事项如下: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应当标明用途,面积,尺寸,比例,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4. 食品经营场所属于非居住性用房性质的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经营的还需要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若房屋系转租的,应当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文件,出租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每个租赁环节的合同复印件5. 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表6. 符合环节保护管理规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7. 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关键环节操作人员的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8.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检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9. 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还需要提供 保健食品批号和销售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