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企业的业务是否应当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

发布日期 :2023-11-22 17:39 编号:12338528 发布IP:123.116.1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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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医疗器械)信息是指与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品类信息,另一类是学术研究交流性信息。

商品类信息指的是那些在国内获得批准上市的、具有合法性的药品(医疗器械)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包括产品的图片、说明书、经过批准的广告内容、价格等等。这些信息主要来源于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guanfangwangzhan以及一些交易型网站。

学术研究交流性信息则是指从药学、药效学、制药学及其他研究角度来阐述药品(医疗器械)相关内容的信息。这些信息通常包括药品(医疗器械)的药理作用、临床应用、不良反应等方面的研究论文或报告。

在互联网上展示药品(医疗器械)信息供公众查阅,即为“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为了提供这样的服务,相关机构需要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样地,医疗器械的信息服务也需要申请相应的资格证书。

根据规定,任何网站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信息的展示、发布、传播等行为,均需要申请相应的资格证书,以确保合法合规。这些规定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以及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运营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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