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中“多头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矿产资源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以及通常意义上的资产评估分别归口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财政部管理,各类评估机构均有相应的行业自律组织和各自的评估准则及规范。准则之间存在评估途径、参数设计方面的差异,可能造成遵守规范后,评估结论产生一定的矛盾和差异。如矿业权评估准则的折现率和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折现率之间是什么关系,矿业权价值与其他(固定)资产价值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理清。应加强不同准则之间的协调,逐步形成统一的准则规范体系。
由于分离的管理体制,除一些大型综合性评估机构外,证券业评估机构往往不同时具备土地、矿业权评估资质;委托方也经常根据情况委托不同的机构评估,造成证券评估报告引用其他机构评估结果的情况。当不同评估结果适用的假设、参数和依据不同时,简单的引用难以阐述整体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因此,需要加强评估机构的综合执业能力,允许证券评估机构拥有多类评估资格。评估机构应把证券业务特点和要求与评估准则、操作规范相结合,及时掌握证券业务和监管要求,与时俱进地提高执业水平和能力。
加强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的监管建议
1.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
由于规范评估业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主体的不同,相关法律法规间缺乏必要的衔接,出现了矛盾和不一致的问题。我国资产评估行业急需制定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
2.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建设
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的现有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
3.加强评估行业自律监管
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的有效手段之一。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严把准入关,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4.加强评估行业政府监管
必须抓紧解决资产评估行业政府监管中的“多头管理”问题引发的评估资格、评估规范、监管标准等方面的诸多矛盾,加强各相关部门间的交流与协调,统一监管制度和标准,提高政府监管质量。
5.加强自律组织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中评协将积极配合行政监管部门加强行业和机构管理,上交所将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加大并购重组资产评估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管力度。行业协会和监管部门应加强沟通与研究,共同推进评估行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