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向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三)企业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核准后0日内,将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报送工商总局备案。
以下企业是要在总局登记注册的,自然需要国家局核名:
1.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授权投资的公司;
3.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部门单独投资或者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
除了上述这些“特殊企业”外,其他企业一般都只能在省市区的工商局注册登记,但企业名称满足以下条件的,要先到工商总局核名成功后才能回到当地注册。其实在上述的企业名称规范论述中我们已经提到了,就是:
1.企业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
2.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内资企业;
3.含有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的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办理程序
(①)申请人向工商总局申报。
(二)申请人取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向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变更集团公司名称的条件要求
变更集团名称:
1、变更集团的公司名称(及备用的名称)
2、1个母公司和3-5个子公司(根据当地工商局要求)
3、母公司的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
4、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册资金1亿以上
5、母公司控股51%以上
6、子公司公司章程盖工商局公章 和 子公司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