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分类:第三类
标准:EN1486/96类型3
B2 阻燃服是在须靠近和穿越火焰时使用的连体服,是采用特殊的复合材料制成的,并附有头罩。此阻燃服的背部有可以置放呼吸器的
背袋;整件连体服采用后开门襟,拉链外的翻边可用按扣固定,防止卷边。
头罩上有镀金压墨的复合层安全玻璃制成的可替换弧面宽视野面屏,允许配戴呼吸器用全面罩;聚苯乙烯填充(环绕帽檐)的全顶防护安全帽,有下颌紧固带和顶带以保证使用中安全帽的正确位置。帽顶上有尼龙搭扣条,方便使用者脱卸。在袖口处,装有按扣,用与和手套连接,防止手套脱落。裤口处附有鞋套,用于覆盖安全靴。
注意:在穿着阻燃服时,一定要穿戴下列组件:
连指手套:(商业代号:140016000),手套有袖口及按扣,与连体衣连接。
安全鞋:(商业代号:1410015000),后跟处开启,可快速穿卸,外覆凯夫拉(Kevlar)纤维织物的皮质鞋底,脚背和裹腿有紧固带。从后面就可快速脱下鞋子,皮制鞋底上包有芳纶织物。鞋面上的二处鞋带用来调节鞋面和鞋楦的宽度。
适用范围:
配备在容易发生火灾或存在容易引发火灾的易燃品的场合。适用于在特定的时间内进入火灾现场。
同时穿着者离火焰很近,可能要直接接触火焰,在非常接近火焰的地方进行救助或灭火工作。
注意:阻燃服的穿着使用没有具体的时间限制,穿着使用的时间取决于开展救援工作时的各种因素,如:环境因素,穿着者的疲劳程度等。在所有的工作过程中,都可以使用呼吸器。在不配备呼吸器的情况下,要尽量缩短阻燃服的穿着时间,因为可吸入的氧气只是阻燃服内部所含有的空气。万一发现阻燃服里面的温度过分增高,则需要立即撤离工作区,撤退到安全区并打开阻燃服,直到温度恢复正常。
如果阻燃服的外表或其他部分有损坏,则要快速撤出工作区,换穿已准备的相同阻燃服。凡不具有抗化学,电气风险担保书的各类附加装备都不得用于本说明书中所述的各用途上。
注意:阻燃服对穿着者只起到适当的防护作用,其防护范围不包括阻燃服内部。万一穿着者要提高阻燃服的防护等级,则可以穿着有更高绝热性及耐火性的内阻燃服(商业代号:140037)。它包括长袖网眼衫,长统袜,手套和登山帽。和B2型阻燃服配套的安全鞋应套在工作人员所穿的鞋或靴子上,那样是最安全的(符合欧洲标准EN345的要求)它的鞋底具有抗热的功能。
按照实际风险状况,也可穿戴符合欧洲标准EN346或EN347的鞋子或长靴。
每次穿戴阻燃服前要进行检查,确定阻燃服及组件都完好无损,必须完整和洁净。如果阻燃服及组件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