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发布日期 :2015-11-04 16:38 编号:3301151 发布IP:119.109.11.199
供货厂家
辽宁中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联系人
王 博(先生)
电话
0411-82931500
手机
15502641570
询价邮件
lnctft001@163.com
区域
商务服务
地址
沙河口区588号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3301151.htm
盘锦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本公司单位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并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技术力量较强,专业配备齐全、合理,能独立承担行业中型及以上工程设计,且工程设计项目质量合格、效益较好。能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独立完成工程设计。具有计算机应用的能力,达到发展提高型的基本要求,并取得效果。公司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是具有多年的设计经历,且主持、参加过多项行业中型项目工程设计的工程师。
辽宁中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国务院《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实施10年来,有力地推动了全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建立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强化了对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规范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其监督管理活动,为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国内外一系列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社会对地震安全更加关注,使《条例》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也显露出评价范围需要进一步明确、评价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抗震设防能力需要进一步保障、监督检查有待完善等问题,需要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进行认真的思考。中国地震局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第八期)“震害防御与政策法规小组”的学员尝试用立法后评估的方式对《条例》进行较为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估(部分参考了青海省问卷调查结论,见附件),评价有关制度实施的效果,研究分析新形势下所面临的问题,提出完善有关制度的对策,把评估成果作为完善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的依据,为依法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乃至对《条例》今后的修订提供参考。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
 
相关评价报告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