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壳充电宝EN62133欧盟CE认证2006/66/EC

发布日期 :2014-08-19 15:14 编号:2249101 发布IP:58.60.50.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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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壳充电宝EN62133欧盟CE认证2006/66/EC
CE认证适合范围为欧盟地区,分为安全和性能测试,认证周期从几天到一年不等,认证费用从几千人民币到几万人民币不等。CE认证相对UL认证,通过的概率(安全)相对高一些,在我们看来,欧盟成员国的庞大更吸引了大多厂商进行CE认证,毕竟,欧美和北美的销售价格比国内相对好很多,但就是因为欧盟的庞大,所以其标准更新的速度也是令人诧异,所以导致很多厂商一直处于比较迷茫的状态,似乎很难跟上标准的更新。CE认证属于自我声明,如果厂家自己有能力进行测试,则完全可以在自己的产品上贴上CE符合性标签销售的欧洲,但若在欧盟市场被抽查不合格,则会被召会(很严重的罚款),所以国内很多厂家都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试,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召回的风险。
欧盟委员会于2006年9月26日发布新的电池和蓄电池指令 2006/66/EC ,该指令将取代原电池指令91/157/EEC和98/101/EC。该指令将于2008年9月26日执行限制。指令适用范围包括电池组、便携式电池、汽车电池和工业电池等。
新指令的主要内容:
􀁺 1、电池及电池组的定义;
􀁺 2、修改了电池中汞和镉的使用限量;
􀁺 3、电池的标签要求,对消费者的选购和回收提供帮助;
􀁺 4、修改了铅、汞和镉含量的标签要求;
􀁺 5、确定了废弃便携电池的回收率目标;
􀁺 6、禁止对工业用和汽车用废弃电池进行掩埋或焚化;
􀁺 7、 增加“生产商责任”的规定;
􀁺 8、电池必须可以从产品上移除(由于安全、性能、医疗或数据完整性原因必须连接电池的除外);
􀁺 9、从2009年9月26日起,便携和汽车电池应在标签上注明容量。欧盟委员会正在制定有关容量标签体系的规定;
􀁺 10、生产商(包括销售带电池和蓄电池的产品的生产商)需要在每个成员国家进行注册。
2006/66/EC对电池、电池组和便携式电池的定义:
􀂄 1、电池(battery)是指任何由一个或多个初级电池(primary battery cells,不可再充电)组成的将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装置;蓄电池(accumulator)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次级电池(secondary battery cells,可再充电)组成的将化学能直接转化为电能的装置。
􀂄 2、电池组(battery pack)是指由多个电池或蓄电池互相连接和/或压缩于外
壳中形成的完整单元,并且此单元在最终使用时无需分离或打开。
􀂄 3、便携式电池或蓄电池(portable battery or accumulator)是指同时符合
如下三个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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