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通风用燃煤热风炉安全技术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安全性能………………………………………………………………………………………1
4 检验规则………………………………………………………………………………………3
5 标志包装与储存………………………………………………………………………………4
6 使用与维护 …………………………………………………………………………………5
前 言
为了规范煤矿矿井通风用燃煤热风炉的技术要求,保证产品安全可靠,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黑龙江煤矿矿用安全产品检验中心、河南省太康锅炉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万杰、郭刚、孙敬明、张雪松、金宇、池海钰、李行方、朱光宁。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燃煤热风炉安全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矿井通风用燃煤热风炉在设计、制造、包装与贮存、使用与维护过程中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矿井通风系统中使用的,以空气为加热介质,采用间接加热方式,燃烧室与换热器为一体型式和分体型式的燃煤热风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13—1997 锅炉用钢板
GB/T 6672.1—2001 燃煤热风炉技术条件
GB/T 8162—1999 结构用无缝钢管
GB 14048-2000 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JB/T 1615—1991 锅炉油漆和包装技术条件
JB/T 6521—1992 工业锅炉上煤机通用技术条件
AQ ××××—2007 煤矿通风用燃煤热风炉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2006版 《煤矿安全规程》
3 安全性能
3.1 结构要求
3.1.1 热风炉主体运行方式是正压送风,负压排烟,正负压值及流量应与换热量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