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东莞高新企业申报的时间和国家补贴金额

发布日期 :2018-06-21 08:07 编号:4683182 发布IP:113.77.19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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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胜博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品牌
胜博高新认定
补贴
不低于9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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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概述: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深圳地区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申请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深圳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2018年4月
                    第一批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4月
        (二)第二批网上申报时间安排:2018年7月
                    第二批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7月
        企业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相关申报手续,逾期申请将不予受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体要明确到三级子目录)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综合评价得分70分以上。
 

序号

指标

赋值

1

核心知识产权

30

2

成长性指标

20

3

科技转化能力

30

4

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

合计

 

100


        审批范围和条件:   1.高新技术产品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文附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年版)、《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目录》(2006年版)的规定领域范围。   2.申报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认定或经市场检验并得到认可的新产品。   3.产品的知识产权明晰、技术成熟、市场潜力大,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4.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办事流程   (一)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产品。由研究、开发、生产该产品的单位(包括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所在地的地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申报产品的形式审查。产品的申请书经过地方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统一上报省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对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由省科技厅组织各专业评审组对本领域高新技术产品进行认定并分类、排序和确定有效期(有效期一般为3年)。省科技厅负责对各领域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结果的审核。 申报材料   1.《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副本复印件)。   3.反映产品技术水平和知识产权的材料(产品或技术鉴定*、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用户的评测报告;与申报产品有关的专利*、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登记*、新药*、注册商标、植物新品种登记*、专利权转让*合同、技术合同等相关材料)。   4.反映产品质量标准的材料(产品技术检验*、经质量认证的产品须提供产品认证*、产品生产企业经质量体系认证的须提供质量体系认证*)。   5.产品市场前景预测、用户使用报告、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如产品市场占有率分析报告、产品出口合同、销售合同或协议)。   6.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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