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 :2017-06-02 16:16 编号:4346320 发布IP:219.134.119.53
供货厂家
深圳市万众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万众创业(女士)
电话
13560786188
手机
13560786188
询价邮件
3081131741@qq.com
区域
深圳工商代办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0楼1001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4346320.htm

万众创业小编为大家介绍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一、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包括三个标准:


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万元;


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如还有相关疑问欢迎咨询万众创业,万众创业是一家经政府批准设立并具有专业资格的企业外包服务机构,服务领域涵盖了工商、财务、金融、投资等,具体包括:注册香港公司、注册深圳公司、注册英国及其它海外公司、代理外国企业及外国人来中国投资、电子商务公司地址挂靠、商务秘书服务、注册海内外商标、代理海内外公司做帐、报税、年审等一条龙服务。为您的创业之路扫平障碍,一路保驾护航。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政策
 
相关优惠政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