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材料:
申请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填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向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
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站域名注册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二)、公司营业执照
(三)、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申请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需提供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
(四)、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五)、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六)、药品及医疗器械类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须两名以上技术人员;人员含正式劳动合同)、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及简历(含正式劳动合同)
(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证明
(1)注明并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系统;
(2)熟悉办理许可资质材料包括企业基础材料和报告材料;
(3)整理填报许可资质所需材料;
(4)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系统许可申请材料;
(5)递交纸质材料;
(6)药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
(7)不予批准或退回修改(注:重新退回(3));
(8)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