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获悉,12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澳车北上”政策新闻发布会。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邓正雨在介绍完“澳车北上”政策后特别提到,广东省政府正在会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商定“港车北上”政策的实施安排细节,并将根据粤港两地疫情防控要求等综合因素,争取计划于2023年首季公布详细安排,并于当年内实施。
《管理办法》明确,年满18周岁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澳门居民,可为本人登记持有的1辆澳门机动车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澳门机动车在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入出内地,但停留期限不得超过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每次进入内地后在内地连续停留不得超过30天,每年在内地累计停留不得超过180天。
《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口岸、公安、海关、边检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搭建统一的信息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核发注销、车辆及所有人、驾驶人备案、车辆入出内地记录、违法违规等信息共享,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共同加强对澳门机动车入出内地及在内地行驶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