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联劳务外包为你解读工伤保险的意义

发布日期 :2017-02-20 09:07 编号:4094510 发布IP:111.73.172.166
供货厂家
湖南劳联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牌
江西劳联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李 东生(先生)
电话
18353061238
手机
15116473719
询价邮件
li1812188873@qq.com
区域
劳务外包
地址
芙蓉区八一路10号天佑大厦2825室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4094510.htm
参加工伤保险的意义主要有: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保障受伤职工得到合理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代缴工伤保险代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
 
相关工伤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