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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8-10-24 15:25 编号:4599108 发布IP:121.13.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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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核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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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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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信收银机HI50【互联网+智能收银台】

◆选择智能底座,适配海信软硬件产品,让您的商业创新拥有智慧大脑。

◆集成2.8寸TFT彩色液晶屏作为客显屏,可生成并显示二维码;  

◆柱形主体设计,结构紧凑一体,重心稳定;

◆通用PAD支架,兼容9.7寸到12.9寸平板;

◆通用蓝牙与PAD、MPOS进行无线通信,集成58MM高速热敏打印机,应用范围广,方便行业平台应用和POS支付应用;

◆PAD藏线设计,底座主体简洁、时尚|MPOS分离底座,方便NFC快速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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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7月1日税改的应对说明【海信智能商用通告】
 
关于2017年7月1日税改的应对说明 

    据悉,2017年7月1日,国家将统一进行税制改革,主要精神包括:

(1)从今年7月1日起,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

(2)将农产品、天然气等增值税税率从13%降至11%;

(3)对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

    除税率发生调整外,其他方式方法均未发生改变。比如说,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等。

    本次税改影响国内所有企业,因此也影响了海信智能商用所服务的零售业企业,服务部门已经开始陆续接到来电,咨询如何从系统层面应对。

    本文档即对本次税改,各系统的应对方法做一阐述。

一、CMP6.0和商海导航

    CMP6目前尚无用户采用13%税率,本次税改对其无影响。

    商海导航不管理发票,对账前修改税率即影响对账结果,依据开票的状况调整即可,无需特别处理。

二、CMP5.0各版本

    库存的无税金额是无法调整的,因为无法从批次中区分哪些批次已经开了发票,哪些未开发票,甚至无法保证一个批次是否被完整的开了发票或者未开。

    对于代销,此类情况将更加严重,因为代销结算销售和业务单据的匹配并未一一对应到商品。

    的处理手段是,在2017年7月1日前,将所有13%税率的库存商品发票开为13%的税率。这样在具体销售时,将按照11%计算销项税,仍按13%计算进项税,对企业是有利的。

    如果无法将所有库存开为13%的发票,就将未开部分先以13%税率退货,再以11%税率进货。这样也能彻底避免库存与结算成本的差额调整。

    如果也不想使用一进一退方式处理库存,且是已经启用了基础零售版结算单流程的企业,也无需单独处理,录入发票时直接按11%录入,对账时仍按13%计算无税,制作结算单时,结算单将自动处理税率的差。

    如果未启用结算单流程,仍可按13%税率对账,发票按照11%税率录入,在发票记账时,将自动反写对账单,将导致对账单的对账金额和开票金额,含税金额相等,无税金额相差2%。但也无须单独处理,直接按发票付款即可,对账单上体现的无税和税率的差,就是应作为成本调整的金额。

    应收结算时,企业如果发生了13%税率进货11%税率销售的情况,则应降低2%的成本,无需程序处理。

    综上所述,本次税改,只需修改商品主档和合同商品的税率设置,将13%改为11%。对账时因税改前后不一致导致的税差,财务可直接手工调整成本,不影响系统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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