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流程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9-06-25 13:45 编号:4344780 发布IP:14.146.39.88
供货厂家
广东百诚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品牌
百诚商标
报价
电议
发货时间
3 天内
联系人
罗宇霖(女士)
电话
400-0080062
手机
18100219155
询价邮件
3211752619@qq.com
区域
增城股权转让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港口大道321号顶好大厦16楼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让卖家联系我
详细介绍
手机版链接:https://m.trustexporter.com/cz4344780.htm

 

 一、商标转让的概念

  《商标法》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二、商标转让流程

 1. 递交转让申请一个月左右能收到商标局下发的《注册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

 2. 审查商标转让并予以公告,制作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

 3. 商标转让申请所需时间为十个月左右。 

 三、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商标转让申请书》;

  2. 转让双方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受让人是个人的还需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4.  商标转让协议;

 5.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交转让双方出具的委托书。

 *  2016年3月起商标转让无需再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申请书、委托书、转让协议范本可由我司工作人员提供

(http://www.100cheng.net/)

四、商标转让指南

为什么需及时提交商标转让申请?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即转让双方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未向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的,该注册商标转让行为无效。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1.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法律依据: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2. 转让方签章应该与商标注册申请时使用的签章保持一致。

3.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需提交与商标注册范围相关的个体户营业执照。 

4. 转让商标有涉及权属变更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我们的其他产品
您可能喜欢
商标转让沈阳商标转让商标申请商标转让商标转让流程
 
相关商标转让产品